但是消費者這也想買、那也想吃,三不五時在網路上找好康,結果很可能就是加入了一堆網路會員,到最後自己都搞不清楚到底把個人資料留給了多少業者;也有消費者指出,業者在網站上沒有刪除會員帳號的選項,導致如果想刪除自己的會員資格,將困難重重。
消基會過去曾多次針對線上購物網站,進行會員相關權益的調查,本次特別以9家團購網為主要調查對象,瞭解加入會員要留下多少個資、帳號刪除機制以及在會員條款中,是否約定有對消費者不利的限制;另外也一併將4家線上購物網站列入調查,總計13件樣本。
調查結果
*3家業者於加入會員前無法閱覽會員條款!
但是一般消費者不會有此認知,如加入網路服務會員之前,無法閱覽會員條款,未來假設發生爭議,也不瞭解可以主張因為沒有在事前看到會員條款而要求不受約束,因此消基會認為,有誠信的業者應明確揭示會員條款於網站上。
在本次調查中,有3家業者在網站上並未刊載會員條款、點選加入會員所出現的頁面也沒有刊載,導致消費者完全不知道相關的規定,包括(5)食客團購美食網、(9)愛好康團購網、(12)美食福利網,雖然(12)美食福利網不需加入會員就可購物,不過該網站亦有公司行號福委會加入會員的選項,故仍應揭示相關的服務條款才合理。
在本次調查中,除了可以任意由消費者設定的帳號名稱與密碼之外,消基會將其他資料均視為個資、包括E-mail。經過檢視「必填」的會員資料部分,有業者至多要求消費者留下9項個資,包括(12)美食福利網(公司資料)、(13)PayEasy線上購物。次多的是(11)GOHAPPY快樂購物網,共要填寫8項個資;(10)敗家網要消費者填寫的個資也達7項之多。
另外讓消基會不解的是,在13件樣本中有4家業者還要求消費者必須留下身分證字號,包括(9)愛好康團購網、(10)敗家網、(11)GOHAPPY快樂購物網、(13)PayEasy線上購物,也就是消費者若不願意提供身分證字號,即不能完成加入會員的程序,如果說是為了辨識會員這個理由恐怕很牽強,因為其他9件樣本都沒有這樣的要求還是可以經營團(網)購的業務。
在調查的過程中,不提供本項服務的業者均稱「若不要再使用放著就好,也沒有影響」云云,但問題是消費者總不能把保管的責任永遠交給業者,如果已不會再使用該網站的服務,當然是刪除較為保險。
參照「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」第一點,業者不得要求消費者預先拋棄對於個人資料請求刪除,也就是消費者絕對享有請求刪除個人資料的權利!再根據現行《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》以及未來即將實施的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均有規定,當事人對於個人資料可行使請求刪除的權益,不得預先拋棄或以特約限制之。因此消基會呼籲,業者應同意消費者刪除帳號資料的要求。
另外消基會則發現,(11)GOHAPPY快樂購物網的客服人員表示,要取消促銷廣告信是可以的,但如此一來會連紅利點數即將到期等重要消息,都會一併收不到,因為系統不能篩選訊息類別,這樣的服務相當匪夷所思,消費者不想要的只是促銷廣告,沒理由連會員權益通知都不能傳送,這是業者技術上可以處理的事情,呼籲應儘快改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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